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也將迎來一次根本性革新:薪酬薪水、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作性所得初次實施歸納征稅;個稅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進步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初次添加子女教育開銷、繼續教育開銷、大病醫療開銷、住宅貸款利息和住宅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展較等級低稅率級距……讓咱們一起重視這次力度空前的個稅變革吧。
一、個稅變革的初衷很簡單:不讓人“吃虧”
我國的個稅準則是分類制,交納個稅最多的人群其實是工薪階層,咱們每月拿著固定的收入,發薪酬的時分就把稅扣了。
因此一說到個稅變革,咱們最關心的就是個稅起征點上調,起征點越高,需求交稅的工薪階層人數就會越少。
不過目前個稅起征點進步到5000元好像已成定局。歸納本次個稅變革大趨向是要考慮到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方面,讓咱們最大程度地取得應有的福利和待遇,因此咱們應該關心的個稅變革重點應該放在:
1、本次個稅變革是否真的能向工薪階層,尤其是新中產集體歪斜,不僅是咱財會人,其他行業的老百姓都顯著感覺到家庭擔負越來越重,尤其是咱們的子女教育和醫療、房貸方面,擔負亟待減輕;
2、長期以來,雖然個稅只占我國稅收收入的6%左右,但工薪階層中薪酬不算高卻要交稅的人許多,是否能平衡一下,讓高收入集體、其他收入方式的集體也交納個稅呢?
3、個稅變革是否能量體裁衣,依照城市等級區分呢?或許分階層依照不同的稅率等級區分呢?
總歸,咱們期望個稅變革能向著愈加細化、愈加公平合理的方向開展,也促進咱們能享受到交稅后的保證和福利。
二、個稅起征點調整至5000元,誰最獲益
網上有一些說法是,“就算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調到了5000,每個月也就省個20來塊錢,起不來多大效果”。
真是如此嗎?
低收入人群的減稅效應比較顯著,起征點進步后,對咱們廣闊的工薪族是有顯著的添加可支配收入效應的,真的不止省20塊錢
假定你在2018年3月份稅前薪酬為8000元,需求交納各項社會保險金額為1000元,那么你應該交納多少的個稅呢?
就會少交納150元的稅!
關于愛吃的財會寶寶們來說,每個月能夠去涮一頓均價150的火鍋了;
關于愛美的財會妹紙來說,每個月再湊幾十塊錢就能買一支新色號的品牌口紅了;
關于剛作業的財會小白來說,暫時不必憂慮每個月的部分薪酬都要“上交國家”了,仍是挺值得歡天喜地滴。
除了一般的工薪族,個稅變革的另一類獲益人群,就是中小企業主了。咱們假如了解行情的話應該理解,許多企業為了開源節流,薪酬都是3500一發的,為了避稅,能省一點是一點,假如個稅起征點進步,這些心計也能夠少花一些。
關于許多在中小企業上班的財會人來說,能夠不必再多費心思避稅,也就等于間接少了被稅務稽察、連帶責任等等的危險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