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項稅額轉出與視同出售要分清
"進項稅額轉出"是一般納稅人購進貨品、加工修補修配勞務、效勞、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等發作非正常丟失以及其他原因此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則轉出的進項稅額。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稅收法規規則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導致的轉出。
避免與視同出售混雜,貨品視同出售需按《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處理,效勞、無形資產或不動產視同出售需按財稅[2016]36號文處理。
例如:將外購的貨品用于員工福利歸于不得抵扣,如取得專票則需先認證再轉出處理;將自產的貨品用于員工福利則歸于視同出售,須按規則交納增值稅。
2、不得抵扣項目與不得開具專用發票要分清
有很多人總是把不得抵扣進項稅額與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同等起來,其實這完全是誤解。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稅收法規明確規則的,采納正羅列方法,只要明確規則的景象才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均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例如:利息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建議不需要開具或討取專票,由于無論如何不管現在仍是未來均無法抵扣。
3、以不動產對出資不需要交納增值稅
全面營改增之前,依據財稅【2002】191號規則,以無形資產、不動產出資入股,參加接受出資方利潤分配,一起承當出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全面營改增之后,以不動產對外出資正常交納增值稅,要按規則開具增值稅發票。
例如:東方公司以一處房產評價后對其他公司進行出資入股,按照其取得的股權價值交納增值稅。
4、保險公司出售保險贈送給客戶的禮品需要做視同出售
穩妥公司出售穩妥時,順便贈送客戶的促銷品,作為穩妥公司的一種營銷形式,購買者已一致付出對價,不需要視同出售交納增值稅。
假如穩妥公司不是出售穩妥一起贈送客戶的禮品,而是隨機贈送給潛在客戶的,則需要視同出售交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