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開發票是指為與自己沒有發生直接購銷聯系的別人開具發票的行為,虛開發票是指在沒有任何購銷現實的前提下,為別人、為自己或讓別人為自己或介紹別人開具發票的行為。濟南代理記賬公司提醒代開、虛開發票的行為都是嚴峻的違法行為!
稅法規則,對代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概依照票面所列貨品的適用稅率全額補征稅款,并按《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則按偷稅給予處分。對納稅人獲得代開、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作為增值稅合法抵扣憑據抵扣進項稅額。代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構成犯罪的,按《刑法》規則處以懲罰。也就是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法律責任十分嚴峻。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量刑規范:虛開的稅款金額到達1萬元即可量刑。
(1)虛開的稅款金額1萬至10萬元,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2)虛開的稅款金額10萬以上至50萬元,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虛開的稅款金額50萬元以上,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許無期徒刑。
虛開的稅款金額每添加1萬元添加一個月有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四種景象:自己為別人虛開,別人為自己虛開,介紹別人虛開,為自己虛開。
判斷是否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規范:
(1)票流、物流、資金流、合同流不共同,即為虛開;
(2)品名、數量、型號不共同,也涉嫌虛開。
停止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途徑:
(1)整理事務流程,嚴厲管控,做到四流共同,并構成企業制度。
(2)改動買賣目標,挑選規范經營的供應商,使購銷事務契合四流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