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字發票怎么處理?”,什么是紅字發票呢?據濟南財務咨詢公司了解到, 企業發作銷貨退回,在對方或雙方已作賬處理的情況下,銷貨方拿不到購貨方的發票聯、抵扣聯或證明單,首要問題在于銷貨方能否拿出有用的辦法牽制對方。如果銷貨方斷定購貨方索取開具紅字發票的合法依據(證明單),不然,銷貨方有理由暫不既定購貨方已付出的那牧筆貨款。如果購貨方貨款未付貨已收并已作賬處理,銷貨方就不能直接制約對方的行為。所以,企業在簽定購銷合一起最好有專門的約好事項,避免對方推脫職責,不按規則處理有關手續。
銷貨方的會計處理為:
借記“產品出售收入”和“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現金”科目,并作相應的紅字記賬。會計還要調整和駁回由退貨引起的有關對應科目。值得注意的是,退貨必須檢驗入庫,以確保賬、物、證共同。
購貨方取得紅字發票應怎么處理?濟南財務咨詢公司的答案如下:
依據《增值稅專用發票運用規則的補充告訴》第一條第五款的規則:發作銷貨退回或出售折讓的,應按《增值稅專用發票運用規則》按《告訴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一起出售方還應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將該筆事務的相應記帳憑據復印機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存案。
紅字專用發票暫不報送稅務機關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