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小微企業折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方針施行規模的上限,由年應交稅所得額6萬元進一步較大起伏進步,并將方針截止期限延伸至2016年底。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今天掌管舉行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提出將小微企業折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方針施行規模的上限,由年應交稅所得額6萬元進一步較大起伏進步,并將方針截止期限延伸至2016年底。
小微企業是促創業,保工作,活潑市場的生力軍,本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進改變廣州公司一步擴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規模,減輕企業負擔,剛進4月,小微企業就迎來一重大利好。
小微企業一直是國家稅收方針的扶持目標,我國的企業所得稅法規則,契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按2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后續又加大優惠力度,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年應交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的小微企業,折半征收所得稅,自2012年1月1日起,折半交稅的規范進步到6萬元,廣州公司轉讓也就是說年應交稅所得額在6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都享用折半方針。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3月10日在承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現在,已有近1000萬戶次小微企業直接享用到稅收優惠,其間,僅折半交稅這一項,就有超越120萬戶小微企業享用到優惠。
全國政協委員,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張連起在承受我國經濟網記者采訪時表示,進步折半交稅優惠方針的上限,是依據現實情況做出的有利調整,將使600多萬小微企業進一步獲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