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開出過支票給供貨商,最后卻忘了應供貨商的要求,沒有填寫收票人的稱號? 如果有過,您必定得持續看看下文。
我們遇到有些客戶如有供貨商直接將支票轉給別的一個單位,直接到收票人欄目填寫了別的單位的稱號,這樣您的賬面會顯現公司支付了那家單位一筆錢,可是收到的的確供貨商的發票。盡管實踐事務的確是發生了,可以說的清楚,但這樣會給公司平白增添了許多費事。
在背書承兌匯票時,也應如此將被背書人的稱號填寫在匯票的指定方位。如果不填寫被背書而直接將此承兌匯票蓋章后交給供貨商,也會遇到同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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