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汽油增值稅發票是否可以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濟南代辦公司注冊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除上述規定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用于生產經營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